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單位:
《壓力管道元件制造監督檢驗規則》(TSG D7001-2013)(以下簡稱《監檢規則》)原計劃擬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與職能轉變方案》要求,總局正組織開展特種設備行政審批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研究推動行政許可工作改革,擬取消調整《監檢規則》中涉及的部分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項目。為確保《監檢規則》的實施與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工作改革的配套和銜接,經研究,決定暫緩實施《監檢規則》。
特此通知。
質檢總局辦公廳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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