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現將2014年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公布如下。
一、特種設備基本情況
(一)特種設備登記數量情況。
截至2014年底,全國特種設備總量達1036.46萬臺,較2013年上升10.63%;其中:鍋爐63.89萬臺,壓力容器322.79萬臺,電梯359.85萬臺,起重機械226.26萬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61.66萬輛,大型游樂設施1.92萬臺(套),客運索道925條。另有:氣瓶14250萬只,壓力管道92.47萬公里。
圖一:2014年特種設備數量分類比例圖

(二)特種設備生產和作業人員情況。
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氣體充裝)單位61518家,持有許可證68985張,其中:設計單位3098家,制造單位16847家,安裝改造修理單位20928家,移動式壓力容器及氣瓶充裝單位20645家。
圖二:2014年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數量分布圖

截至2014年底,全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963.79萬張,比2013年上升16.15%,其中2014年考核發證140萬張。
(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檢驗檢測情況。
截至2014年底,全國質檢系統共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3573個,其中國家級1個、省級33個、市級521個、縣級3018個。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共15740人,較2013年增加3249人,主要原因是市縣級政府機構改革出現部門“二合一”、“三合一”情況,使得基層監察人員數量大幅增加。
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特種設備綜合性檢驗機構489個,其中質檢部門所屬檢驗機構309個,行業檢驗機構和企業自檢機構180個。另有:型式試驗機構45個,無損檢測機構379個,氣瓶檢驗機構1896個,安全閥校驗機構226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機械檢驗機構122個。各類檢驗機構檢驗人員持證總數85513個。
2014年,全國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開展特種設備執法監督檢查125.98萬人次,發出安全監察指令書13.44萬份。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對126.21萬臺特種設備及元部件的制造過程進行了監督檢驗,發現并督促企業處理質量安全問題4萬余個;對222.57萬臺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過程進行了監督檢驗,發現并督促企業處理質量安全問題42.27萬個;對497.75萬臺在用特種設備進行了定期檢驗,發現并督促使用單位處理質量安全問題132.54萬個。
二、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一)事故總體情況。
2014年,全國共發生特種設備事故283起,死亡282人,受傷330人,與2013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增加56起,上升24.67%,死亡人數減少7人,下降2.42%,受傷人數增加56人,上升20.44%,全國未發生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2014年特種設備萬臺設備死亡率為0.39,較2013年下降15.22%,較好的實現了國務院安委會下達的萬臺設備死亡人數不超過0.46的控制目標。
圖三:2010-2014年萬臺設備死亡率曲線圖

(二)事故特點。
按照設備類別劃分,鍋爐事故22起,壓力容器事故19起,氣瓶事故28起,壓力管道事故12起,電梯事故95起,起重機械事故62起,場(廠)內機動車輛事故38起,大型游樂設施事故6起,客運索道事故1起。其中,電梯和起重機械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所占比重較大,事故起數分別占33.57%、21.91%,死亡人數分別占17.02%、34.75%。
按發生環節劃分,發生在使用環節240起,占84.81%;維修檢修環節21起,占7.42%;安裝裝卸環節16起,占5.65%;充裝運輸環節6起,占2.12%。
按照涉及行業劃分,發生在制造業98起,占34.63%;發生在建設工地和建筑業29起,占10.25%;發生在交通運輸與物流業17起,占6.01%;發生在社會及公共服務業139起,占49.11%。
按照損壞形式劃分,承壓類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或泄漏著火;機電類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倒塌、墜落、撞擊和剪切等。
(三)事故原因。
1. 鍋爐事故。事故均發生在使用環節,其中,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3起,非法生產、使用事故12起,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事故4起。
2. 壓力容器事故。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事故6起,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11起,非法設備使用1起。
3. 氣瓶事故。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6起,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1起,氣體泄露引發事故14起,非法充裝事故2起。
4. 壓力管道事故。事故現象均為管道破裂介質泄漏,或直接造成人員傷害,或引發爆燃造成人員傷害。事故原因主要是設備質量原因或人員違章操作,其中,氨泄漏事故2起,燃氣管道泄漏事故5起,蒸汽管道泄漏事故3起,其他介質管道泄漏事故2起。
5. 電梯事故。按照事故發生形態分,墜落56起,擠壓、剪切33起,困人3起,跌倒3起。按照發生環節分,使用環節76起,安裝改造環節8起,維保修理環節11起。事故原因中,安全附件或保護裝置失靈事故73起;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19起;管理不善事故3起。
6. 起重機械事故。其中,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35起,設備質量安全隱患導致的事故9起。
7.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其中,38起全部為叉車事故,原因為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
8. 大型游樂設施及客運索道事故。事故原因為設備故障或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失靈。
三、2014年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節能主要工作情況
(一)積極推進改革。
1. 推進職能轉變。修訂特種設備目錄,大幅調整了監管內容和范圍,提升了監管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結合《特種設備安全法》貫徹實施,組織完成了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頂層設計方案的制定。
2. 深化行政許可和檢驗工作改革。制定了《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改革方案》,向國務院審改辦提出了取消、下放特種設備行政審批項目的意見;開展了非行政許可審批清理,提出了相應的處理意見。組織制定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試點方案》,推動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縱向整合試點。中國特檢院與甘肅、青島等8家單位簽署了組建中國特檢集團的合作協議;在江蘇、福建、湖南、寧夏回族自治區、廣東(部分地市)等省內特檢機構整合試點的基礎上,2014年湖北、河南、江西、廣西等地也啟動并基本完成特檢機構整合。
3. 改進監管工作方式。組織修訂了《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將安全生產大檢查與日常監督檢查有機結合,建立了安全大檢查長效工作機制。研究制定了改進壓力管道監管方式的專項方案,與能源、安監、住建等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明確了質監部門在生產環節、檢驗環節和標準歸口管理的監督職責。制定了全面深化電梯安全監管改革創新的方案,提出了6項改革創新的措施,并以質檢工作專報形式上報國務院領導;出臺了《推進電梯應急處置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在改進電梯安全監管方式上,廣東以省政府名義印發了電梯安全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天津、江蘇、湖北探索建立電梯維保單位量化記分、評星分級等制度,進一步規范維保行為,提升維保質量;廣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全省(自治區)范圍內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各地電梯責任保險推進力度明顯加大;上海以問題為導向,提出了8項措施的治理方案,并向全社會廣泛宣傳;北京明確了將電梯緊急維修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簡化工作程序;重慶全面完成老舊住宅電梯改造更新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
1. 健全“一崗雙責”責任體系。在質量工作考核指標中,建立特種設備監管“一崗雙責”制度、重大質量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及公告制度。各地加快建立多元共治工作格局,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落實“一崗雙責”。浙江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由19個部門參加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陜西以省政府名義印發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意見;北京配合市編辦制定了相關部門落實特種設備安全專項監管職責的意見;湖南、上海、江蘇、河北等地以省政府的名義印發文件,將特種設備安全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2. 創新監管手段。加快在電梯、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等領域推進物聯網試點應用,會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部分大型起重機械推廣應用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北京、福州、南京、無錫、杭州、淄博積極開展電梯、氣瓶等特種設備物聯網示范工程建設試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甘肅、江西、遼寧等地加大車用氣瓶信息化建設力度;陜西在A級游樂設施使用單位安裝監控系統;貴州完善特種設備監督管理平臺,設備使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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