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黑龍江省出現的霧霾天等大氣環境污染問題,日前,黑龍江政府正式印發2014年1號文件《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劍指大氣污染防治,提升我省大氣環境質量。
按照規定,到2017年,黑龍江省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下降,重點企業全面達標排放,優良天數逐年提高,基本消除我省重污染天氣,全省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哈爾濱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10%,齊齊哈爾市、七臺河市、鶴崗市下降8%,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慶市、雞西市、雙鴨山市、綏化市下降5%,伊春市、黑河市、大興安嶺地區不高于2012年濃度值。
舉措一:整治
城市揚塵與煙塵
禁建20蒸噸以下
燃煤鍋爐
爭取到2015年底,全省縣級以上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70%以上,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億平方米以上。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73%以上,哈爾濱市達到93%以上。從2014年起,禁止新建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到2015年底,除保留必要的應急、調峰供熱鍋爐外,哈爾濱建成區要全部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茶浴爐。到2017年底,除必要保留外,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
衛星定位殘土車
我省要求各地推進園林城市建設,提高街道兩側硬化率、綠化率,減少裸露地面。運輸渣土、沙石等車輛必須采取密閉措施,并逐步安裝衛星定位系統。
施工現場全封閉圍擋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全封閉圍擋墻,建筑施工場地出口道路必須硬化,并對出場車輛逐臺進行清洗。大型堆場應建立密閉料倉與傳送裝置,露天堆放的應建設防風抑塵網等。
6月底前
劃定燒烤專用區
計劃提出,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應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加強對街頭路邊燒烤攤點的管理,各地要在2014年6月底前劃定專用區域,規范管理,禁止在居民區、休閑娛樂廣場等公共場合進行燃爐燒烤。
舉措二:
加強重點行業
大氣污染治理
整治揮發性有機物
我省加強電力、冶金、石油石化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的治理。所有燃煤電廠、鋼鐵企業都要安裝脫硫設施。到2015年底,完成對燃煤電廠等重點污染源污染治理設施的安裝運行,確保實現達標排放。各地要制定轄區內石化、有機化工、醫藥、農藥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到2015年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完成率達到50%以上,到2017年年底,整治方案所列項目全部完成。
污泥垃圾
明年處置率達70%
到2015年底,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70%以上,哈爾濱、大慶市達到90%以上。逐步開展垃圾填埋場廢氣治理。加強垃圾焚燒設施產生的廢氣治理,確保廢氣治理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提高小區、街道、公共場所垃圾收集和轉運效率。
加油站建油氣回收設施
我省全面開展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禁止沒有油氣回收功能或經檢測未達標的油罐車進行汽油成品油運輸。新建加油站、儲油庫要同步配套建設油氣回收設施。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我省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工作。有條件的市地可建設油氣回收在線監控系統平臺試點。
舉措三:
推動農業
污染源治理
嚴禁焚燒秸稈
我省對機場、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設施沿線、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實行分片包干,嚴厲查處露天焚燒秸稈、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等行為。制定秸稈綜合利用優惠政策,推廣和使用秸稈還田新技術,到2015年底,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0%。
治理農藥污染
此外,還將開展化肥、農藥污染區域綜合治理試點,引導和鼓勵農民使用有機肥料、生物肥料、生物農藥或者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
舉措四:嚴格節能環保準入
高污染項目不再審批
到2014年6月底,哈爾濱市建成區不再審批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火電、鋼鐵、建材、焦化、有色金屬冶煉、石化、化工等高污染項目,現有的要逐步向外轉移;建成區以外的市轄區范圍內禁止新建、擴建除“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電廠。
重污染企業搬離市區
我省提出,重大建設項目原則上布局在重點開發區。到2014年6月底,各地要完成制定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實施方案,盡快完成群眾反映強烈的高污染企業搬遷工作以及涉重金屬的電鍍企業進園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市地城區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改造。
舉措五:嚴格煤炭管理
全面推行潔凈煤
我省規定,加強煤炭質量管理,新建煤礦應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推進配煤中心建設,建設潔凈煤配送中心,推廣使用潔凈煤和型煤。到2017年底,哈市基本建立以縣(市、區)為單位的全密閉配煤中心和覆蓋所有鄉鎮、村的潔凈煤供應網,潔凈煤使用率達到90%以上。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逐步提高城市清潔能源使用比重。
設立高污染禁燃區
到2014年底,各地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和調整工作。禁燃區面積不低于建成區面積的80%,并根據建成區的發展不斷調整劃定范圍。禁燃區內禁止散燒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
舉措六: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
鼓勵發展節能環保車
我省要求各地優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規劃,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加強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減少因道路擁堵加劇機動車排氣污染。推進加氣站建設,擴大清潔能源的氣源覆蓋面,鼓勵發展和推廣使用節能環保汽車,具備氣源的市地在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共交通車輛中新能源和清潔燃料車的比例要達到50%以上。
提升燃油品質
從今年開始,我省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2014年底前,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柴油;2017年底前,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加快淘汰黃標車
各地采取黃標車限行、嚴格車輛年度檢測、制定提前淘汰補貼政策等措施,加強黃標車等高排放車輛管控,加快其淘汰。
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圍內的高排放老舊車輛。推進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客運車、運輸車集中治理和更新淘汰。
加強機動車環保檢測
我省規定,對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家階段性排放標準的新車和轉入車輛,公安機關不予登記注冊或辦理轉入手續;未取得有效環保標志的車輛,不得通過年審,不得上路行駛。到2014年底,建成全省機動車環保檢測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
舉措七: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
每月公布空氣質量排名
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大慶4個城市的空氣自動監測站要與省、國家聯網。其他城市的31個空氣自動監測站點要加強PM2.5監測能力建設。加快建設省級監測信息發布平臺,建成覆蓋全省的在線監控專網,每月對全省各市地空氣質量進行排名、公布。
建立監測預警系統
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地方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制。加強環保部門與氣象部門的合作及信息共享,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到2015年底,完成省級和哈爾濱市2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提高監測預警的準確度。
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哈爾濱、齊齊哈爾、七臺河、鶴崗要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向社會公布。根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實施重污染企業限產停產、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業、機動車限行、中小學停課以及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引導公眾做好衛生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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